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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区人民检察院走访多部门 扎实推进破坏环

时间:2018-11-23

来源:梅里斯检察院

录入:张玉倩

审核:吴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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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区人民检察院走访多部门
扎实推进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工作
 
 
    2017年以来,梅里斯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根据省、市检察院关于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主动到区公安、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走访排查,调取行政处罚卷宗,成功发现了立案监督线索,并依法立案。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守住民族区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梅里斯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要求,为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打击力度,该院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侦查监督部门全体干警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多次到区公安、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走访摸排,查阅执法台账,从中筛选出有价值的线索进行调查,重点检查行政执部门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的现象发生。
    2018年4月份,梅里斯区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针对梅里斯区公安分局的未立案案件进行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应当立案而未予以立案的案件发生。
    2004年春的一天,钱某找到时任梅里斯乡某村村主任的王某,钱某对王某表示,要在其承包的后平村的草原上建甜菜站,由二人共同经营,王某对此表示同意。钱某遂与王某合资在钱某承包的后平村草原的东南角建立了房屋,用于收购甜菜,占用草原65亩。经鉴定,此地块草原有植被已完全破坏,靠自然之力很难恢复原有植被,属重度破坏。该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迅速对该案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于2018年5月8日向梅里斯公安分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侦查机关发现钱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件线索,遂对该案进行初查,最大程度的挽救了自然资源。
    我院将以此次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活动为契机,再接再厉,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为突破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总结经验,探讨研究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新类型和新特点,打破以往该类案件行政处罚多而刑事追责少的诟病。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牢牢守住民族区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梅里斯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的检查保护,为建设环境优美、生态文明、人民生活安康幸福达斡尔族区做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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