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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保障民工根本权益

时间:2021-05-31

来源:梅里斯检察院

作者:朱艳梅

录入:姚达

审核:孟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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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保障民工根本权益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服务农民工工作,切实增强农民工的法治观念,提高农民工依法从业、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等意识。近日,梅里斯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开展了送法规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以及签订承诺书的形式,向农民工和企业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公布了维权电话,为农民工提供便捷的维权渠道。
第一站:爱民农贸市
    “这个条例出的好呀,为我们在外打工的人们提供了保障啊!”
    “你们检察院这个宣传很好啊,给我们老百姓普法了,我们平时哪有时间学习,字也不认识多少,你们这么给宣传,说的明白,我们也能听得懂,这回身边要是再有不给农民工发工资的情况,就去找你们检察官支持起诉。”
    “以前遇到拖欠工资的不知道咋找,现在好了,你们这个宣传不错,给我们在外打工的人心里拖了底呀!”

第二站:大八旗村部
    为使《条例》宣传取得更好效果,梅里斯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各村村部为群众发放宣传单,并现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识宣传。
    向正在田间地头干活的农民了解了他们的每天工作时间、工资发放情况,向农民工宣传《条例》及检察机关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职责。大家纷纷表示,对这种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要多宣传,如果不是这次的宣传,大家对这项条例的发布都不太清楚。
第三站:南湖风景区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我院与企业签订了不拖欠农民工工工资承诺书,希望企业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各项规定。
我院将继续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引导群众通过正确的维权途径和方式举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实名制等法定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态势和强大声势,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坚强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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