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林区院立案监督一起非法毁坏国有林地案件
时间:2018-11-30  来源:桦南林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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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桦南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不松劲、不懈怠,持续发力,10月中旬,再完成一起专项立案监督案件。
    进入第四季度以来,林区检察机关改革工作进入快步发展阶段,在重大变革时刻,该院侦查监督工作保持着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各项工作不松劲、不懈怠,仍然保持着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和热情,在主管检察长亲自组织带领下,深入到山上林场、公安局森侦大队,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经开展调查走访,发现在龙爪林场22林班20小班有10余亩国有林地被毁坏,林场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公安机关尚未立案侦查。
    该院及时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于10月15日向公安机关依法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接到《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立即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认定龙爪林场22林班20小班被毁坏林地10.89亩,确认涉案嫌疑人为北山口农民刘某,于当日对刘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立案侦查。